吴亮律师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父母只支付了房屋首付,后续贷款由儿子儿媳共同承担,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(即儿子)名下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的相关规定,这种情形下的房屋虽初始出资为父母,但因共同还贷行为,房屋往往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即儿子儿媳共同拥有房屋产权。这意味着,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况下,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房屋产权的认定依据出资和还贷情况有所不同:1. 若父母支付全款并登记在儿子名下,房屋视为对儿子的赠与;2. 若父母支付首付,儿子儿媳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,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;3. 若父母支付首付,房屋登记在儿媳名下或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,情况则更为复杂,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来判断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确保父母出资购房的权益,建议:1. 明确出资性质,如为借款应签订书面借款协议;2. 在房产证上明确登记出资方或双方的名字;3. 如有共同还贷情况,应保留还贷记录作为证据;4. 必要时,可通过律师起草赠与合同或购房协议,明确各方权益,避免后续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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